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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机构

国内非遗机构与社会团体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经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2012年4月12日文办函〔2012〕507号、民政部2012年11月12日民函〔2012〕379号批复,于2013年11月份在北京成立,是由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盈利社会组织,其上级单位为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于2006年9月26日由原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同意“中国艺术研究院加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而设立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经国务院同意,调整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国际组织或团体

国外非遗机构与社会团体

公约的有关机关

缔约国大会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最高权力机关,每两年举行一次常会。如若它作出此类决定或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或至少三分之一的缔约国提出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大会应通过自己的议事规则。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UNESCO Beijing Office)成立于1984年。驻华代表处系多国办事处,负责教科文组织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日本国、蒙古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的项目及相关工作。驻华代表处所负责地区的人口占全球总人口的大约1/5,其经济产出约占全球的25%,并且拥有超过5000年的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中心(亚太地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是根据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协议,于2012年2月2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成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国际机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中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活态遗产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活态遗产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设部门之一,承担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的职能,秘书处的工作在总干事的授权下,依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已核准的方案和预算进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成立于1945年11月6日,拥有195个会员国和8个准会员,由大会和执行局理事,由总干事领导的秘书处执行这两个机构的决定。教科文组织在全世界各地拥有超过50个总部外办事处,总部位于法国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