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博鳌非遗品牌基地联盟
发起单位和成员单位的通知
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各区域运营管理中心、省市办事处、海外代表处及行业专业委员会,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成立于2024年1月,旨在服务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构建“政产商学研用金”融合创新生态圈,打造国际化高端交流合作平台和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制度)成立于2012年12月,旨在汇聚全国各地品牌学会、品牌研究会、品牌促进会、品牌协会、品牌研究院(中心)力量,建立品牌社会组织之间的横向交流协作机制,助力中国特色品牌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打造全面品牌管理服务链。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秘书处、博鳌非遗文旅品牌智库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品牌学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教育、健康、生产、生活、品牌等领域的重要资源,丰富了各领域的文化内涵。2021年4月,中央宣传部印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列为23个重点项目之一。2023年2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项目梳理、突出门类特点、融入旅游空间、丰富旅游产品、设立体验基地、保护文化生态、培育特色线路、开展双向培训”“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理论实践研究,通过论坛、研讨、讲座等方式,总结交流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推动各类各级媒体宣传推广各地的典型实践和有益经验”。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将“中国品牌建设工程”作为质量强国建设的7大工程之一,明确提出要“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在此背景下,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组委会联合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秘书处于2024年3月15日牵头发起了《关于成立“博鳌非遗品牌基地联盟”的倡议书》(见附件一),并制定了《博鳌非遗品牌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二)。现面向全国各地非遗文旅、非遗文创、非遗研学、非遗康养、非遗饮食、非遗展演、非遗展销、非遗传习、非遗研究、非遗科普、非遗教育、非遗集群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博鳌非遗品牌基地联盟”发起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征集工作。
一、发起和成员单位的性质类型
非遗文旅企业;传统工艺产品类非遗企业;非遗工坊、展示厅、传承体验所、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等运营单位;非遗中医药、武术、体育类企业;非遗饮食企业;传统表演艺术类非遗企业;非遗展销和经销类企业;非遗传习类学校;非遗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非遗科普类社会组织和学校;非遗教育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非遗类文化生态保护区、传统村落、古街、古镇等运营单位。
二、发起和成员单位的条件要求
发起单位:在全国或国际非遗文旅、非遗文创、非遗研学、非遗康养、非遗饮食、非遗展演、非遗展销、非遗传习、非遗研究、非遗科普、非遗教育、非遗集群等领域具有引领和辐射作用的企事业单位。
成员单位:在各地非遗文旅、非遗文创、非遗研学、非遗康养、非遗饮食、非遗展演、非遗展销、非遗传习、非遗研究、非遗科普、非遗教育或非遗集群等领域具有引领和辐射作用的企事业单位,或者非遗事业/产业品牌化发展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事业单位。
三、发起和成员单位的价值责任
(一)发起和成员单位的价值
- 可获得“博鳌非遗品牌基地联盟发起单位或博鳌非遗品牌基地联盟成员单位”和“博鳌非遗文旅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文创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研学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康养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饮食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展演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展销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传习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研究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科普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教育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博鳌非遗集群品牌培育/示范基地”等荣誉(有效期5年)。时机成熟时,将设博鳌非遗品牌基地联盟主席单位、执行主席单位、副主席单位和秘书长单位。
- 可优先申请参加、承办、协办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大会年会、品牌峰会和城市峰会等。
- 可优先获得博鳌非遗文旅品牌智库专家委员会主席团和办公室的指导和服务。
- 可优先参与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组委会组织的“政产学研用金介贸媒”等关键资源的对接和招商引资活动。
- 5.可优先参加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大会组委会和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秘书处组织的研学、考察、研讨等活动,助力品牌定位的制定、核心能力的提升和商业模式的优化。
(二)发起和成员单位的责任
- 积极维护所获荣誉和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的声誉,大力协助大会和联盟工作的开展。
- 根据自身能力和发展需要,向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组委会提供一定的经费赞助(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组委会指定由海南聚华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统筹安排),以支持非遗事业、产业和品牌的理论研究、实践调研、问诊咨询、宣传推广、会展活动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时机成熟时,将筹备设立博鳌非遗品牌发展基金。
(三)发起和成员单位的退出
不再从事与所获荣誉紧密相关的非遗事业和产业,或出现违法及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从发起和成员单位目录中无条件予以除名,在中宏网和有关媒体上公告并收回所授荣誉牌证。
四、发起和成员单位的申请程序
企事业单位自愿填写申请表后(见附件三),还须经所在地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区域运营管理中心或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成员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方为有效。
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区域运营管理中心: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华东运营管理中心、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华南运营管理中心、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华北运营管理中心、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华中运营管理中心、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西南运营管理中心、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西北运营管理中心、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东北运营管理中心。
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品牌学会、江苏省品牌学会、北京品牌协会、山东省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宁夏品牌研究会、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广东省企业品牌建设促进会、上海黄浦江南品牌文化促进中心、河南省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河北省品牌战略促进会、山西省品牌研究会、四川省文化品牌发展促进会、北京品牌智造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文化品牌促进会、陕西省三秦品牌发展促进中心、新疆区域品牌经济发展促进会、黑龙江省品牌协会、天津市品牌学会、河南省品牌文化研究发展中心、江西省品牌建设促进会、青海省品牌建设促进会、连云港市品牌发展协会、无锡品牌学会、济宁市品牌建设促进会、阜阳市企业品牌促进会、徐州市品牌研究会、青岛西海岸新区品牌发展促进会、苏州市品牌促进会等。
联系单位: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秘书处
博鳌非遗文旅品牌智库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品牌学会
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998923869
邮寄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科技创新中心1914室
电子邮箱:241791028@qq.com
附件一:关于成立“博鳌非遗品牌基地联盟”的倡议书
附件二:《博鳌非遗品牌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三:博鳌非遗品牌基地联盟发起单位、成员单位、培育基地和示范基地申请表
博鳌非遗文旅产业发展大会组委会
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秘书处
2024年3月28日